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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

  • 發布單位:觀音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」第2條、第3條及第10條業經本府106年7月5日以府法制字第1060153514號令發布,並自106年7月7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