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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流程,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、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

  • 發布單位:本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
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自107年10月1日起實施。

對於戶政機關、移民機關業務跨單位合作單一窗口(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、定居及初設戶籍送件應備文件、費用及注意事項)提供新住民參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