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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 自112年6月19日起,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

  • 發布單位:觀音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自112年6月19日起,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,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:
一、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
二、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

詳情請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