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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公益揭弊者保護法

  • 發布單位:觀音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聯絡人:康宜筠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民國114年7月22日施行,為國內首部揭弊保護專法,提供揭弊者安心吹哨的環境。
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;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
弊者的身分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
公益揭弊者保護法
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法案簡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法律程序